(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该维护好事发地点的治安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发生死亡以上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这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出请求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5)疫情发生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消毒,现场清理必须有方案、有措施、有组织的进行,防止盲目进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染病,要保护好相关资料。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秩序,进行善后处理,对防控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对防控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3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