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
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9、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
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
3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
4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6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
7有预谋私、泄露本酒店机密文件、资料者。
8道德极其败坏者,立即除名。
9因业务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10违反安全、卫生造成火灾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隐瞒他人或个人犯罪不轨事实,足以影响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伤害者。
12私自伪造、涂改单据、凭证、证明、文件、资料等。
13重大的欺骗行为,严重的违背诚信原则或损失本酒店利益者。
14在店内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者。
15散布不真实的或对本公司的不利及与本公司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言论,严重影响本酒店公司的经营或企业的形象者。
16工作态度极其恶劣,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工作者。
17私自外出兼职,私配公司钥匙,图谋不轨者。
18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不端且屡教不改,作风不正者。
19有意无单出品,造成重大损失并据损失赔偿者。
2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罚20分。
如果价值超过200元,立即除名。
2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故意超收客人费用者,立即除名。
23利用各种票据、单据、贵宾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私拿或故意撕毁各种票据、单据、考勤记录本等,立即除名。
25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者,立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