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助理不准为客人设计发型,与顾客谈及发型问题只可以做建设性和客人沟通,违反者扣2分。
9.助理在上班期间不准看与本职无关的书刊,不准嬉笑,打闹,瞌睡,吃零食,无故外出等,违反上述每项扣1分。
10.助理应爱护公物,有偷窃行为,一经发现扣50分,严重者开除处理,培训费不予发放。
11.发型助理如需要电烫必须向经理请示批准,如私自要求他人为自己做以上项目,按产品造价扣除成本费并扣5分。
12.发型助理服务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收拾整理所用物品工具,设备及废弃物,违者每次扣1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13.发型助理迎宾服务客人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礼仪服务流程”所规定的标准问候语,和其他全部要求规范,违者每次扣1分。
14.发型助理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身体不可有异味,违者扣1分,并暂时下牌,令其整理。
15.发型助理工作时间不允许私自脱岗,如需外出应向助理班长或主管请假,每次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并累计于当月外出记录中。超过规定的时限在假期中扣除。
16.发型助理如有破坏公司形象,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者扣100分,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局处理。
17.发型助理应积极参与公司所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社会义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娱乐活动,违者扣5分。
18.发型助理在营业厅期间与顾客碰面应向顾客问好或点头,如顾客需要帮助应积极主动帮助顾客积极困难,违者扣1分。
19.美发助理应尊重上级主管领导,与经理以上领导碰面时应点头问好,违者扣1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20.助理不能带情绪工作,不能顶撞领导,上级安排工作个人认为不合理应先服从后上诉,违名视情节扣250分,并批评教育。
21.发型助理为客人做项目或卖产品时,不能超于公司所给予权限的打折,否则多折金额由个人自付。
22.发型主力不允许私自动牌,跳牌,发现水牌有问题应当向当班领导反映更正,违者扣2分。
23.工作期间不许吃有异味的食物,身体不能有味及口香糖等;保持口腔卫生。违者扣1—2分。
24.发型助理上班时,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工牌,统一服装,违者每次扣1分。
25.不准私自涂改营业单上或他人营业额计入单上,违者按价10倍扣罚。
26.不准拿客用毛巾作其他用途,如擦鞋擦车等,违者扣2分。
27.发型助理带位不问客人有否相熟发型师带位的每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