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时间按照家长或家属的要求联系车辆。
3、通知安保人员实施高级别安保等级,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外人不得入内。
4、指导后勤人员对全校公共场所进行加强消毒。
(七)信息员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
2、收集整理突发疫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
(八)纪检干部职责
监督防控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备程序是否正确。
(九)班主任职责
1、加强对班级幼儿的护理,按照工作流程做好班级环境消毒。
2、发现幼儿情绪或者面色不正常,及时进行体温测试,连续两次发热立刻向校医报告。
3、经校医确认后,启动班级突发应急预案。在校医和保教主任指导下开展消毒、测温、与班级其他家长沟通、安抚幼儿等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在幼儿园内发现新冠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新冠医院诊治。
2、在确诊新冠后,根据新冠上报制度,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详实填写病例基本信息情况资料。
3、幼儿园出现新冠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新冠,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新冠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4、患者必须及时隔离,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医院有效证明方可入校。
5、幼儿园对新冠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冠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对疫情班要积极关注、加强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新冠的发病特征。
7、新冠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8、对疫情班卫生保健员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信息了解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新冠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9、卫生保健员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10、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专栏、课程学习、发放宣传资料等。
11、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新冠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12、疫情班班级做到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13、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4、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5、疫情班的幼儿出入校舍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四、预警通报与信息发布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委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新冠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个人或媒体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2022秋季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方案2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