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五、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研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六、学习要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七、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教研组长上交教导处审查。
八、学校教导处每月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笔记评展,评展结果记入个人教学量化积分。
一、外出学习前相关要求
1、根据培训内容优先派遣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课改先进工作者参加,其余的根据外出学习指标安排,由组内推荐老师参加。
2、根据培训内容安排不同年限、不同层次的教师外出学习。按合格老师、成熟老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五个梯次有针对性地作出合理安排。
3、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教师填写外出学习审批表,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字批准。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由年级组长登记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5、各级教育学会或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而私自出行的,按旷课处理。
6、外出学习前,必须开好相关外出学习会议。领队和全体外出学习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二、学习期间纪律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听从带队人员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作主安排吃、住。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不得借学习名义外出游玩。若违反规定,不予报销旅差费,并全校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师德分数。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后购置的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外出学习后所承担任务
1、外出学习带队教师要收集整理教师学习笔记,并向全校老师作外出学习工作汇报。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要求如下:凡参加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两天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教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凡参加省级以上的学习,回校后必须以中心教研组活动的形式反馈学习情况,如上二轮培训课、作讲座、谈心得等。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外出学习教师必须推荐一位或几位教师上一节汇报课。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财务室报销。
4、教师在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后,如有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此,结合我校现有学习制度,重新制订完善我校任课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
4、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5、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6、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7、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8、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10、双周周三下午为集体业务学习时间,平时坚持自学,并写到青年教师研究会的点滴积累,及时反思并上传到教育博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