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目的
建立应急状况的识别和响应机制,确定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有效响应,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活动中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故意投毒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车辆的调配,拨打119 、110、120求助电话等协助工作。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质检部负责对在火灾、汛情、停水、停电、锅炉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负责对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故意投毒等相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三)生产部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生产计划调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未明确规定应急措施的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
(四)设备部负责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等情况中设备设施的应急准备、响应及其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厂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