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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物流配送应急预案精选5篇
大小:32.38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08-19 10:21:52 13k 11.76k

6.组织⼀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严、细之⼜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认真核查⼈员车辆1.社区(村组)进出⼝实⾏“⽆死⾓布防、⽹格化管理、⼩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天值守⼈员不少于4⼈,夜间不少于2⼈。

2.对来往⼈员进⾏核查,对外来⼈员及外地返乡⼈员逐⼈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员,应第⼀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员和车辆进⼊,特殊情况确需进⼊的,⼀律戴⼝罩、测体温并由专⼈带进,⼯作队必须建⽴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登记造册,切实摸清⼈员组成、⼈员结构、⼈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员。

2.要实⾏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员居家隔离,⽣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作⼈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对该单元住户进⾏⼀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防疫。每⽇⾄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两次消毒,使⽤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律实⾏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作专班组织做好⼼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不适症状的,由包保⼲部和包保医务⼈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第⼀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作队报告,由⼯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作队报告,由⼯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时间得到诊治。

5.全⾯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年⼈和婴幼⼉、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院、敬⽼院等场所环境消毒⼯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养成良好卫⽣习惯。

(五)强化⽣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活服务⼯作,社区(村组)⼈员外出实⾏通⾏证制度,实施“⼀户⼀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通⾏证或定期发放出⼊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体素质

好、抵抗⼒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证出门采购⽣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活必需品上门(⾮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的⽔电⽓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程施⼯⼀律停⼯;⽴即关闭社区(村组)内⾮涉及居民⽣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提升⼀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督促进出⼈员⼀律测体温、全程戴⼝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律实⾏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治理

1.⼤⼒开展爱国卫⽣运动,加⼤环境卫⽣整治⼒度,严格对社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法贩卖野⽣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地等重点场所进⾏卫⽣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的病媒⽣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物密度。

3.加强废弃⼝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量设置废弃⼝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废弃⼝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限制⼈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律禁⽌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为,做好个⼈防护,尽量减少⼤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四、⼯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作的领导,进⼀步落实⼲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包户⼯作,责任到⼈、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战⽃堡垒作⽤,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镇防控领导⼩组,⽆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作。积极稳妥、深⼊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作,社区要做好病⼈及其家⼈的安抚⼯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更不能⿇痹⼤意、疏忽懈怠!!

疫情期间物流配送应急预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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