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