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入校人员每次进入校门时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立即转到隔离室,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7.做好食堂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校园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
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
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按学生返校健康排查筛查标准进行排查、筛查,确定健康方可复工返岗。
从业人员上岗前需戴口罩,并用浓度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
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
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
提倡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学生就餐采取分批就餐,使用一次性餐具。
加强师生员工饮用水及设备的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8.做好学校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封闭管理的要求。学生宿舍设立隔离室、管理室、储藏室、清洁用具室,要分层设立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
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卧位距离不得小于1米。
宿舍每天早、午、晚至少三次通风,每天三次清扫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宿舍室内地面湿式清洁二次,并消毒,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垃圾。
对于个别有咳嗽、感冒症状的宿舍,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为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测温设备等设施。每周督促学生清洗床单被罩,为学生宿舍设置衣物晾晒空间。
9.做好快递件管理。倡导师生疫情期间减少网上购物,尽量减少收寄快递数量,特别是减少对外邮寄快递数量,设立收寄场所,每天定期消毒,快递员(佩戴口罩)固定时间将快件分类放在收寄场所内。
师生取件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取件时“立取立走”,避免在集中收发场所拆封快递伴,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拥堵。
10.做好防护废弃物处理。
校园要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用黑色塑料袋进行收集清运,按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对于发热病人用过的口罩要用浓度不低于75%的酒精或消毒液喷洒后,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一样处理。
11.做好校门外人员管理。
复学复课后校园安排专人配合交警做好上下学期间校门外学生家长管理,班主任教师告知学生家长疫情期间错时上下学时间点,提醒家长不早到、不聚集、科学合理佩戴口罩、遵守交通秩序,有效阻断上下学期间人员高密度、近距离接触。
四、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1.设立疫情报告人,按照报告流程,执行报告制度。
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隔离室要有隔离记录本。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向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排查后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处置措施
1.出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的人员的处置。
学生在校期间如体温出现发热等异常,应当立即进行隔离,同时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报告,严禁入校入班并告知家长。
2.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后,对其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校园内发生确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情况,报疾控部门、教育局,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停课停学,按照疾控部门的意见安排下步工作,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