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⑹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⑵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⑶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⑴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约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⑴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⑵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⑶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⑴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⑵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⑶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可以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