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学校教职工要对电源开关位置有准确的把握,第一时间由离电源最近的教师及时拉断电源。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由值周教师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地点鹤山镇影视路139号,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值周教师要通知门卫要到校门口等待消防人员。
四、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以全体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人员到来之后,所有在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用扩音机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水龙头,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应立即报告四川传媒学院。
6、抢先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