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的工作是比较辛苦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1
1、义务报告人:本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2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与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1次。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规模养殖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