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会议记录4
县专项办:
我局组织全县文旅系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摸排老年旅游及艺术品经营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
自专项行动开展三个月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以下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略阳县现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42家。
其中歌舞厅(KTV)6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简称网吧)6家,印刷企业1家,书店3家,电影院1家,文物景点2家,旅游景点1家(4A),旅行社代办网店6家,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机构16家;文化文物旅游市场总投资3000余万元,市场从业人员210余人。
二、建章立制
制定印发了《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具体落实了专人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召开县文旅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2次,传达学习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旅系统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及有关要求;召开业主培训会议1次,宣传有关外出旅游、购买工艺品相关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督导落实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盯市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
以老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加强艺术品经营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
累计派出文化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古玩市场、网吧等进行日常执法检查,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没有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和相关投诉举报;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6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及县城内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
(一)为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形成文化和旅游市场“养老诈骗”的舆论声势,省文化和旅游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设计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市文化和旅游局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我局同时也制作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一并在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书店、旅行社、景区、网吧、星级宾馆、车站、游客集散地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投放250余张,累计利用滚动电子屏、手写宣传标语、海报、大喇叭等累计宣传15余次。
旨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场所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有序,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结合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和“进、知、解”入户开展养老诈骗风险线索排查,积极宣传养老诈骗;村民小组会、院坝说事会进行宣传养老诈骗。
(三)在略阳旅游公众号上累计宣传刊发养老诈骗信息8条,在陕西法制网今日头条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稿1篇。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旅游时报备不及时,服务游客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不固定,不便于日常监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隐患排查再深入。
对摸排涉诈风险隐患数明显偏少的地方,重新摸排起底,深入现场明查暗访,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
(二)反诈宣传再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