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
开学前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一旦有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实验室、危化品、食品安全、校舍等管理。
五、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准备
压实学校责任,多措并举筹措防控物资,确保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储备充足、台账齐备。设立一定数量隔离观察室。确保水龙头、洗手盆、口罩等废弃医用物资专用垃圾桶等设备配备齐全,数量充足。强化校车配备和管理,严格按照乘载量减半控制乘坐人数,落实乘车登记、体温检测制度,按时通风、消毒。
六、切实做好校园封闭管理
严把校门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园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园严格体温检测和登记,了解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地区旅居史,以及相关人员接触情况,体温正常且符合要求者,佩戴口罩方可入校,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进入宿舍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七、切实做好报到管理
各高校要提前了解学生返校交通方式,学生集中地点可安排专用车辆接站,要在校门设立测温区、报到处和临时隔离区,验证健康登记卡。精准掌握未能按时返校师生情况,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复课审查制度。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帮扶关爱力度,确保开学后一个也不“掉队”。
八、切实做好校园日常活动管理
暂停聚集性校园活动,减少线下会议数量,原则上所有活动都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并控制室内文体活动规模。学校办事窗口和服务中心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服务预约办理。加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管理,避免扎堆聚集。实行错时洗浴,建立分班级、分楼层定时洗浴制度,加强浴室消毒、通风。实行错峰就餐,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座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不面对面就餐。
九、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管理
对后勤人员加强防护教育、管理和培训,上岗必须佩戴口罩。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直接接触学生工作人员要实行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做好防护教育,课前讲授防控知识,提醒、督促、帮助学生做好防护,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必须做好课堂管理,实行单人单桌。必须做好日常防护,在教学区域和实验室、宿舍等室内聚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
疫情期间学校的应对措施4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