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传染风险排查。在开学前提前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旅行史。所有初三年级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进行每日身体健康状况自我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统计台账。湖北、黑龙江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师生员工返回德惠后需居家或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单独隔离21天,非湖北、黑龙江地区旅居师生员工返回德惠后需居家或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单独隔离14夭。以上师生员工复学复课前需提供由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开具的解除隔离证明。
4.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大清理。师生员工返校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方位环境卫生条件,持续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5.做好教学工作的准备。按照德惠市教育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方案》要求,在开学前一周,做好人事分工、教材与教学用品配置、超周备课、课程开设和主要教学活动安排等准备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学困生及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帮扶指导,制定线上教学和返校开学的教学衔接计划。
6.做好开学前预防性消毒、通风。开学前做好环境卫生的清扫、清洁工作,对门卫室、值班室、教室、办公室、宿舍、洗手间、厕所等场所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电脑键盘、办公桌椅、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做好相关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
7.做好师生员工返校管理。成立返校师生员工“管理专班”,负责返校师生员工管理。师生员工返校前要报备,报备情况包括自身身体状况、旅居史、途径地点、乘坐交通工具及班(车)次座位、返回时间等;学校要为返校师生员工提供食宿保障。学校要告知师生员工途中全程侃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管理,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坚持错时错峰返校,采取分批、分期组织学生错时返校。学生佩戴口罩进入校园,入校前要对学生携带行李等随身物品进行消毒,同时对手和鞋底消毒。(并由专人负责返校师生员工体温检测)
对去往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员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同时要求其本人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报告学校包保责任人。
(二)开学后的防控
1.做好防人员交叉聚集工作。避免人员高密度、近距离接触,实施错锋错时上下学、就餐、入舍、如厕、上下课。班级教学要实行单人单桌且利用教室最大空间,超标准班额的班级教学,要利用实验室、会议室等功能室进行重新编班教学。食堂就餐实行同桌隔位、对桌错位,如厕分流,就寝保证卧位1米以上。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开学后通校生每天早7:00时前,通过班级“钉钉平台”向班主任报告身体情况。走读师生员工入校实行“一日两检”,师生员工每日早晨和中午入校前进行检测。师生员工前后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通过测温通道进入检测区域,由校园检测人员对每个师生员工进行观察、询问和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超过37.3℃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引领到复检区域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异常,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寄宿师生员工健康检测,实行“一日三检”,在宿舍合适区域设置体温检测站,每间宿舍设立一名寝室长,协助宿舍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早晨、中午离开宿舍前、晚上回到宿舍前,对师生员工进行观察、询问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检测区域每次检测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3.做好防控教育。开学后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教育,向广大师生员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师生员工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开学当天向师生员工传授健康卫生知识,要求师生员工做到讲卫生、勤洗手、多锻炼、劳逸结合,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在上下学(通勤员工上下班)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周手触摸车上物品。师生员工在教学区、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告知学生疫情报告流程,学生发现自身身体异常后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教师,班主任教师将情况报告校医,校医向校长报告,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做好消毒、通风。开学当天,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室(馆)等重点场所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电脑键盘、办公桌椅、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消毒至少2次。开学后加强对上述场所、物体表面的消毒和各场所的通风工作。
5.做好缺勤登记追踪。各校要密切关注本校师生员工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师生员工,要及时向家长、宿舍管理人员或亲属了解师生员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师生员工有体温异常、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即报告校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向校报告,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强化校门出入安全,落实封闭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要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登记制度、测温规定,学校在校门、宿舍所有出入通道设置体温检测点,并指派专人值守、测温、登记。外来人员、车辆要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做好消毒、登记、戴好口罩,且符合不是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未与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接触等要求,对其个人信息登记后方可入校。未经批准,非放学时段学生一律不准出校(住宿生放学时段也不准出校);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暂停使用指纹考勤机。所有入校人员每次进入校门时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立即转到隔离室,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7.做好食堂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校园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按学生返校健康排查筛查标准进行排查、筛查,确定健康方可复工返岗。从业人员上岗前需戴口罩,并用浓度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提倡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学生就餐采取分批就餐,使用一次性餐具。
加强师生员工饮用水及设备的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8.做好学校宿舍管理。学生宿舍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封闭管理的要求。学生宿舍设立隔离室、管理室、储藏室、清洁用具室,要分层设立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卧位距离不得小于1米。宿舍每天早、午、晚至少三次通风,每天三次清扫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宿舍室内地面湿式清洁二次,并消毒,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垃圾。对于个别有咳嗽、感冒症状的宿舍,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为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测温设备等设施。每周督促学生清洗床单被罩,为学生宿舍设置衣物晾晒空间。
9.做好快递件管理。倡导师生疫情期间减少网上购物,尽量减少收寄快递数量,特别是减少对外邮寄快递数量,设立收寄场所,每天定期消毒,快递员(佩戴口罩)固定时间将快件分类放在收寄场所内。师生取件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取件时“立取立走”,避免在集中收发场所拆封快递伴,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拥堵。
10.做好防护废弃物处理。校园要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用黑色塑料袋进行收集清运,按不可回收垃圾处理。对于发热病人用过的口罩要用浓度不低于75%的酒精或消毒液喷洒后,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一样处理。
11.做好校门外人员管理。复学复课后校园安排专人配合交警做好上下学期间校门外学生家长管理,班主任教师告知学生家长疫情期间错时上下学时间点,提醒家长不早到、不聚集、科学合理佩戴口罩、遵守交通秩序,有效阻断上下学期间人员高密度、近距离接触。
四、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1.设立疫情报告人,按照报告流程,执行报告制度。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隔离室要有隔离记录本。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向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排查后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第一时间分别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处置措施
1.出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的人员的处置。学生在校期间如体温出现发热等异常,应当立即进行隔离,同时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报告,严禁入校入班并告知家长。
2.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后,对其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校园内发生确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情况,报疾控部门、教育局,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停课停学,按照疾控部门的意见安排下步工作,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员工了解情况,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病毒的信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复学复课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