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体温超过37.3℃的客人,应当场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同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并做好发热人员隔离工作,直至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
(二)单位内部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控中心在单位及员工宿舍等管区做终末消毒工作。
按照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三)及时封闭患者所住区域。
配合疾控、公安部门对疑似病例活动区域进行封闭隔离。
具体做法是:对整个饭店进行封闭隔离;做好场所清洁消毒。
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指引要求,规范做好疑似病例、相关接触者所在区域或员工宿舍、工作区域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隔离区域严格控制人员进入。
(四)开展对相关接触者的排查。
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对患者同行人员以及与患者接触过的其他就餐客人、服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发现有疑似症状的,送指定医院救治;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安排在家隔离或当地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持续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
每天保持与疾控部门和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相关客人和员工最新情况。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舆情监测、防控知识宣传、心理健康引导等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七)应急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饭店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同意,可终止应急响应,饭店部分或全部恢复运营服务。
本预案自公司审核通过之日起施行。
餐饮防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3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特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用餐管理。
(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
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
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
(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四、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餐饮防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4
一、综合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