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落实专人负责与疫情相关的工作人员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规范及时向商务局和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信息。
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商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注: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28天内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或上述人员密切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