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疫点疫区封锁。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庄、院落、单位、场所等,依法依规予以封锁、严禁人员流入流出。根据疫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并实施封锁,疫区内全部居住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封锁期间一律不得外出;除工作必须和生活补给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疫区。
(7)信息告知。及时更新疫情动态,做好全镇人民的健康教育的就诊指导,引导发热患者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疫情的实际发展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对疫情形势的研判,实时调整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
3、恢复与评估
根据县疫情防控专家组的评估建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4、总结评估
做好疫情的总结和自评工作。评估内容包括:疫情危害、流调情况、应急物资使用情况、病人的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实施效果、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5、恢复生产生活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院、派出所、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