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2
一、食品购销台账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台账记录。
三、及时处理已过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和成品供应台账;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抓好各类食品进货、验收;餐饮业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验收。
五、食品零售业,餐饮业服务单位应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供货单位考察,了解其卫生状况。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3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在冷藏。
四、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肉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涮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购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机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