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沟通与配合指引
5、1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管理
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保障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防控站或中心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宜指定专人对接并跟进政府有关部门对疫情的管控指示,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
b)协助政府部门对物业使用人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疫情台账,并按要求收集疫情人员信息,如个人基础信息、近期出行信息、车辆出入信息、体温监测数据、健康状况等,及时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c)配合当地宣传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并通过微信推送、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及时向客户传达疫情防范知识、政府管控政策、疫区客户隔离等信息;
d)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封闭管理、消杀作业、排水设施防控等工作;
e)疫情结束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排水系统的检查、维护等工作。
5、2对居家隔离人员的配合管理
对居家隔离人员的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对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隔离区域张贴温馨提示;
b)加大被隔离人员所涉相关区域的消毒浓度(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和消毒频次;
c)被隔离人员如有需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可在能力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或提供相应帮助;
d)提示居家隔离人员及家属应按要求将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投放至定点垃圾桶,并协助相关部门将垃圾按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5、3确诊病例离开住所后的处理措施
确诊病例离开住所后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确诊病例所在楼栋进行暂时性封闭,禁止非本楼栋人员进出该楼栋,通过多种方式提示本楼栋客户尽量少进出;
b)增加该楼栋消毒频次,并定期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告知客户消毒措施和疫情最新动态;
c)协助疾控部门对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垃圾按相应规定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