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中小学疫情防控指南第九版全文精选4篇
大小:28.3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09-07 15:25:54 18.1k 17.41k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

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学校与卫生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学校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做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通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存在的

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

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是落实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请求区教育局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系结对医院、疾控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结

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