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幼儿园重点场所防疫管理方案2
一、餐厅通风
餐厅(各班班级)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通风时间段为早中晚各一次,每个时间段为15-25分钟。
二、消毒措施
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制定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就餐区、出入口、过道、电梯、洗手间等使用84消毒液每日三次(餐后集中消毒)喷雾及擦拖法进行消毒。
4.各班保育教师负责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5.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三、幼儿就餐实行"“交叉”就座,每个幼儿间隔1米距离。
四、餐前餐后确保所有就餐人员按照科学方式清洗手部。
幼儿园重点场所防疫管理方案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
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
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