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封控管理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下学校均含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师生员工分级、分区、分批,安全、有序、错峰返校,在已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全市高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本次返校工作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分级、分区、分批”的原则开展,确保学校安全和师生健康。
分级: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高校、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三年级学生返校时间,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
各区(含xx、xx特别合作区,下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本区学校学生返校总体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二年级及以下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返校时间,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报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备案。
各学校按照市、区要求,“一校一策”制定本校学生返校方案,报所在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核批准;各高校返校方案须报所在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核批准后,报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批准。
分区:本次学生返校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区疫情形势,统筹做好辖区内学校的学生返校工作,组织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核酸检测,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含高校、市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职技工学校等)是否符合返校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压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
分批:中小学校(幼儿园):高一、高二学生4月8日第一批返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三年级学生4月11日第二批返校;各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返校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8日。
高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4月11日第一批返校;其他学生4月18日第二批返校。
二、返校条件
(一)从高风险地区(含境内外)、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返深师生,未能执行深圳隔离防疫政策的不能返校。
(二)不属于《深圳市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负面清单》(附件1)中任何一种情况。
(三)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到位,经检查验收合格。
(四)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全覆盖、无遗漏分类管理,所有入校人员均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五)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的返校条件。第一批返校人员(高一、高二)及共同居住人严格落实健康监测,返校前连续3天在深圳完成核酸检测,返校人员健康申报合格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核验行程卡返校。其他批次人员返校条件参照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