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7:00—21:30。
枫桥路校区校门:人员、车辆进出专用;
开放时间:7:00—21:30。
(2)各校区均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二、入校人员管理
1.疫情管控期间,本校教职工自觉接受体温监测。进校人员如体温监测≥37.3℃,须引导至临时隔离等候区域,用“腋下水银温度计”等设备进行第二次测量,体温检测仍≥37.3℃,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学校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2.疫情管控期间,校外人员原则上不进校,确需进校对接的,由学校对口部门提前一天填写《校外人员入校信息登记表》并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校。来访人员进校须自行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信息核对和体温监测。无报备信息、未佩戴口罩或者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来访人员,学校拒绝其入校。来访人员如体温检测≥37.3℃,应拒绝入校,并劝导及时就医。
3.疫情管控期间,外卖、快递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快递统一放至门卫处。
4.疫情管控期间,学生需入校的,由学校对口部门提前一天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方可进校。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5.所有入校人员和车辆必须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出入登记等工作,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入校车辆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校外车辆停放时间和停放地点严格按照总务处有关通知执行。对不服从管理和指挥的车辆,取消停放资格。
2.驾驶员和同乘人员都要接受测温仪体温检测。如体温≥37.3℃,为避免造成校门拥堵,安保人员需将车辆引导至临时隔离等候区域接受复测,复测通过可入校。
3.驾驶员和同乘人员的管理按照入校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封控管理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筹、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依法防控,精准施策、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人员管理
(一)学生管理
1.未进入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严禁出入校园。
3.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或确需出校处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外出者,需经辅导员审批、院系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并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必须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流调显示未到过中高风险点证明,佩戴好口罩,按要求进行查验、测温、扫码、登记、消杀后入校。
4.在校学生若出现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二)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未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教职员工严禁出入校园。
3.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进入校门时,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扫企业微信)、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体温监测,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教职员工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管理
1.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家长和其他校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到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批。经审批同意后出示身份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符合低风险要求方可入校。
3.按规定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不在校内串门、聚集,处理完相应工作,尽快离开学校。
四、重点场所管理
(一)校门进出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校园。
2.西门为人员进出通道,人员进出按照要求经过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保卫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微信、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3.北门为物资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维修材料等)进出门,进出时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证件(进出人员应固定),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辆和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不下车,由校内人员转接物品。商用物资在北大门东侧门外履行消杀程序后由商店派车拉运。
4.校医院为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临时进出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关,避免和其他区域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