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废弃⼝罩。防疫期间,摘⼝罩前后需做好⼿部卫⽣,废弃⼝罩应放⼊垃圾桶内,按照要求统⼀回收处理。每天两次使⽤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消毒处理。
七、库房管理
1.⼯作⼈员进⼊库房须佩戴⼝罩、⼀次性⼿套。
2.出⼊库房的物品须使⽤75%酒精将接触⾯进⾏擦拭消毒,物品交接应使⽤⼀次性⼿套。
3.在不损伤物品的前提下,⼈员接触物品内外包装材料前均应对包装物做消毒处理。
⼋、餐厨及⾷品卫⽣管理
1.餐厅
采⽤分餐进⾷,避免⼈员密集。餐厅每⽇消毒1次,餐桌、餐椅使⽤后进⾏消毒,餐具⽤品须⾼温消毒。
2.厨房
操作间保持清洁⼲燥,严禁⽣⾷和熟⾷⽤品混⽤。避免⾁类⽣⾷。保持厨房⽤具的清洁,妥善做好垃圾处理。⾷品操作⼈员需注意个⼈卫⽣,始终保持⾝体各部位的`清洁。避免徒⼿直接接触⾷物,特别是处理即⾷⾷物时,需戴⼝罩和⼀次性⼿套。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的⾷品处理⼈员,应⽴即向管理层报告并寻求治疗,⽴即停⽌从事任何可能接触⾷物的⼯作。
3.⾷品卫⽣
⾷品从经批准或信誉良好的来源采购,,收货后⽴即转移到储存区域并做好记录。在冷却、储存、展⽰、运输和服务的过程中保持适当的温度,防⽌⾷品中的细菌繁殖到不安全的⽔平。防⽌细菌在设备、⽤品和⼈员间出现交叉污染。冷冻⾷品应彻底解冻,尽量减少⾷物中毒细菌和毒素的产⽣和增长。⾷物应彻底煮熟,以杀死任何引起⾷源性疾病的细菌。
九、通风管理
每天开启门窗、启动空调新风系统通风,保持空⽓清新。适时安排对通风设备清洗、消毒等维保⼯作。
⼗、应对举措
1.与他⼈隔离,将疑似患者迅速安排⾄其他⼈不会接触到的房间等待,过程中为了减少传染,务必要
佩戴⼝罩和⼿套。
2.如有疑似患者同⾏,应在确认同⾏者名单后,要求同⾏者洗⼿漱⼝并在其他⼈不会接触到的地区等待医疗机构的⾏动指⽰。
3.对于可能接触过病患的⼯作⼈员,应采取与病患相同的处理措施。其他⼯作⼈员在医疗机构下达指⽰前,除了进⾏必要的⼯作,其他业务全部暂停,并向应急⼩组负责⼈和医疗机构明确告知信息。
4.疑似患者使⽤相关设备后,员⼯应对设备及时消毒。消毒时要⽤可防御感染的⼝罩、橡胶⼿套、护⽬镜、围裙、橡胶鞋等物品进⾏个⼈防护。消毒完成后,要充分洗⼿、漱⼝,将使⽤后的⼝罩等物品⽤塑料袋封某某,采⽤适当⽅法丢弃。
5.在确保相邻建筑物不被传播的情况下,应打开门窗对展厅进⾏通风,在通风结束前禁⽌其他⼈员进⼊。消毒结束前禁⽌其他⼈员进⼊。清洁消毒并空置后的场所,可以投⼊使⽤,不需要特别的防护措施。
⼗⼀、异常处理
1.对员⼯、顾客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时间隔离,并上报当地防疫⼯作指挥部。速向员⼯传达事实,通知该员⼯告知家⼈。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作。
3.由XXX部门负责制定防控⼯作预案,实施分级防控策略。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第⼀时XXX防控领导⼩组报告,由防控领导⼩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可停⼯停产的预案措施。
酒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9号)要求,5月28日起,有序开放全市范围内网吧、酒吧、迪吧、KTV、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恢复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做到生产有效组织、社会有序流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的前提下,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进恢复开放。
二、人员管控
(一)严格进门防疫“四件套”。恢复营业的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任何人进入场所必须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件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不得入内;严格排查行程轨迹,发现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及身体健康情况异常人员不得进入,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二)人员限流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各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提倡采取人员预约制,网吧按照隔位入座。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要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三、场所管理
(一)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各场所应制定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场所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严格各项防控措施。以上场所开业前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并须设置单独房间(包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备用。恢复营业和开放后,应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疫苗应种尽种、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在收银台和门口等待扫码入场区域设置“一米线”,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日常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岗定责,明确场所第一责任人、场地巡查负责人、防疫岗负责人、消杀负责人等岗位职责人员的姓名和主要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开公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各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凡未达到要求的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恢复营业和开放。
(三)广大市民应强化自身健康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但暂未接种的市民,请积极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