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作领导⼩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作,做到“应
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结合我园实际,进⼀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
检测⼯作,特建⽴本制度:
⼀、需要进⾏新冠病毒核酸检验⼯作的⼈员划分
2022年春季开学返岗⼯作的教职⼯作为应检⼈员;保障2022年春季开学⼯作的后勤⼈员,物业⼈员,
⾷堂⼈员以及安保⼈员作为应检⼈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
中或居家隔离⼈员、境外⼊我地⼈员、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我地⼈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
⼈员的作为应检⼈员。以上⼈员做到应检尽检。
⼆、幼⼉园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
到定点医院进⾏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
⼈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员核酸检验的费⽤
按相关规定从个⼈医保中⽀付,对医保未覆盖的⼈员从幼⼉园防疫专项,经费中列⽀。
四、为加⼤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度
对开学到园后有发热迹象的⼈员,要求进⾏病毒核酸检测,同时⿎励师⽣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群的健康管理
对⾷堂⼯作⼈员,保安⼯作⼈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精选4
第⼀条为规范⼤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
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物实验室⽣物安全管理条
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机构⽇常最⼤检测能⼒,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量,共
同完成的核酸检测⼯作。
第三条开展⼤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及医疗卫⽣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
展⼤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分类管理。
第五条⼤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证书》的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健康⾏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或其他
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健康⾏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物安全⼆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健康⾏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少5000管的能⼒。
承担县域⼤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
检测⾄少1000管的能⼒。县域内的最⼤检测能⼒不⾜时,可委托其他⼤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