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等方能进入学校。
3.凡进入本校的来访者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准许后,方可进入学校。
4.联系工作后请相关人员在回执联上签字。
5.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6.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
7.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8.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学校疫情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创设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校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旨在规范大门卫出入车辆管理、出入人员管理及校园内车辆停靠管理。
第二章门卫
第三条: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出租车、办事车辆进入校园。
第四条: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做好登记并指定行驶路线,停靠地点。
第五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禁止社会闲散人员、商贩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第六条:上课期间严禁进入校园找人办事。家长访问学校要在接到班主任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七条:家长到校看望学生或给学生送东西,只能在大门卫进行,家长不许进入校园。
第八条: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大门卫必须做好登记,开出具访问通知单,出校园时回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有访问人签字。
第九条:22时30分—次日5时,禁止一切车辆出入,大门上锁。
第三章外来车辆
第十条:准许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上级领导车辆、上级业务部门车辆、校办指定的临时车辆,厂店送货车(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
第十一条:严禁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学校职工(包括领导)及职工亲属、学生及学生家长,不许把出租车、三轮车引进校园。
第十三条:外来办事车辆停靠校门外,任何人(包括领导)不许与保卫打招呼,放入校园。
第十四条:厂店的送货车进入校园时间为每日7:00—8:10;13:30—14:15;16:00—17:00。其它时间拉运的货物由人往厂店搬运。
第十五条:进入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停靠车场中的停车位中。
第十六条:进入校园的车辆时速小于20千米/h。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四章学校及自用车辆
第十七条:学校及职工自用汽车一律停靠在后勤停车场的停车位内。
第十八条:学校及职工自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速度控制在20千米/h内。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九条:拉运学校发给职工的福利物品,限第二日晚9:00前运出,禁止用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运东西。
第五章自行车
第二十条:广大教师、职工应做学生的表率,禁止在校园骑自行车。
第二十一条:师生自行车一律停在自行车棚里,禁止乱停乱放。
第六章惩罚
第二十二条:职工让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开进校园一次扣发100元,门卫管理人员50元。
第二十三条:非职工乘坐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一次扣发门卫管理人员100元。
第二十四条:职工擅自把前来办事的车辆引进校园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五条:厂店的送货车,非规定时间进入校园,扣发门卫管理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