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小区只能设置一个出入口,并至少保留一处软隔离通道用于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实行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加强交通卡口管理,封控区涉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市政道路等按实际情况实行分级布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方式,防止出现漏洞。
封控区如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
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村居社区封控、管控解除流程
(一)启动封控预案。
社区封控组接到街道防控办村社封控通知后,根据街道防控办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公告,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通过大平安SRI风险预警处置系统通知村社,并指挥调度街道社区封控应急机动队伍第一梯队力量赶赴封控区域,第二梯队力量做好随时待命准备。
(二)落实应急响应。
村社在收到封控指令后,要立即启动镇街级预案,第一时间通知封控区域村社干部、物业先自行传达部署封控要求,并成立封控现场指挥部和封控管理工作专班,由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并部署安排封控应急机动队伍,调度封控队伍携带警戒隔离物资于30分钟内到达封控区域、设立卡口。
街道级社区封控应急机动队伍第一梯队力量于30分钟内到达封控区域,接受街道封控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协助配合村社开展封控初期的封堵合围工作。
第二梯队由封控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视情向社会封控组申请增援。
封控现场指挥部要做好人员力量的统筹调度、部署安排,及时在封控区张贴新冠肺炎疫情区域封控公告,悬挂疫情防控条幅,设置小喇叭等连续播放公告提醒居民。
(三)实施封堵隔挡。
封控现场指挥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街道既定村社封控预案,迅速组织实施分级分类封控。
镇街封堵施工队伍及封堵隔挡物资要于60分钟内运达指定区域。
封控力量、施工队伍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于120分钟内完成封控区域的封堵隔挡施工,落实封控区域的全封闭管理。
每个最小封闭区域,至少保障一处软隔离应急通道,供消防、公安、防疫等应急车辆通行。
(四)落实全面封控。
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后,街道社区封控应急机动队伍即可有序撤离,由街道封控力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预案落实后续制度化封控管理,并组织开展消杀、流调、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转运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解除封控。
封控期满后,封控组根据街道防控办解除封控通知,下发解除封控指令,村居、社区根据指令解除封闭管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调配人员力量。
人武部、综合信息指挥室、行政执法中队、交警四大队三中队等科室站所抽调本单位精干力量,组建随时响应的封控应急队伍,建立《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应急队伍联络群,做到人员明确到位。
街道防疫办下达封控指令后,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指令要求,派遣足额人员力量赶赴规定地点,按照既定工作预案开展封控各项工作。
如出现现有机动成员无法满足派遣人数要求时,需立即调配本单位其他人员力量充实其中,确保足额派遣人员到岗到位。
经街道研判分析,依靠现有力量无法满足封控工作时,因立即向封控组提出增派力量申请,由封控组统一调配其他街道人员力量予以增援。
落实社区封控工作期间,各被调配科室站所要无条件派遣足额人员力量参与。
(二)加强信息报送制度。
封控工作开展期间,各村社、科室站所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并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动态,一旦掌握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或发现封控措施不足之处,要立即采取妥善有效措施落实化解处置,并立即按照组织架构逐级上报。
在后续管控工作中,各设卡点位也要密切关注封控区内动态信息,遇到紧急情况、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现场稳控处置,避免出现负面影响事件。
(三)有序做好后续管控衔接。
封控指令下达后,区级社区封控应急机动队伍所有人员要第一时间抵达规定区域参与社区封控工作,待封控区域平稳有序封控到位,经现场指挥领导确认后,方可逐步分批撤离。
参与封控工作人员要做好撤离后的安全检测工作,在封控区内工作过的人员要在撤离后14天内落实每2天1次核酸检测,在管控区内工作过的人员要在撤离后第1、3、7、14天各落实1次核酸检测。
(四)强化后勤保障工作。
封控持续期间,街道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向防控办提出申请,获取通行凭证后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同时,要落实全体工作人员食宿、防护物资等配备,封控区域隔离设施、各卡点必要物资的配备。
xx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