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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方案4篇
大小:16.54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9-13 16:31:46 2.52k 1.34k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规范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

通过制作培训视频、组织实操培训等,使采样人员熟练掌握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常用采集方法,正确穿脱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

不得通过视频培训取代实操培训。

加强核酸采样质量控制。

各地要切实加强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按照“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确保采样人员操作和行为科学规范。

同时,各核酸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好室内质控,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监测采样拭子是否采集到细胞,以反映和改进采样质量。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核酸采样现场巡回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核酸采样点的组织管理,指导各采样点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辅助人员或志愿者等,合理安排采样人员排班和休息,提供相应后勤服务,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有关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核酸采样服务。

《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培训方案》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课件和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开展核酸采样考核。

培训时间至少1天,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实践培训。

考核内容包括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感控理论知识等。

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方案4

大规模核酸检测是早期发现感染者、精准防控疫情的重要措施。

本次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在主城区、各县(市、区)陆续组织开展了多轮核酸检测,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就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感染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

各地要对参加核酸采样工作人员(采样人员、登记人员、样本归集转运人员、消毒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重点加强职业安全防护、防护用品穿脱、标准预防、医废处置、核酸标本采集、职业暴露处置等相关知识,通过视频培训、现场示教、加强考核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同时,要加强与各支援扬州医疗队沟通,指导各医疗队领队组织骨干队员开展队内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掌握专业技能、熟悉工作流程、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各地应加强对参加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参加样本采集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未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工作。

不得使用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参加采样工作,不得使用未经培训的专业人员从事采样工作;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参加采样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操作

采样人员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中《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技术要求,规范样本采集操作。

采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手卫生,一采一手消毒,即在完成上一个受检人员标本采集后,必须进行手消毒,或更换外层一次性使用手套后进行手消毒,才能进行下一个采集操作。

在采样过程中应注意感染防控,除拭子外,其他部位不得触碰受采人员,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四、进一步加强感染预防

各地设置的集中采样点应通风良好、分区合理,相对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防护用品穿戴区、工作人员休息区,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洗手池及干手设施。

潜在污染区为核酸采集区域,应当配备采样物品、速干手消毒剂、手套、消毒湿巾等。

污染区主要是防护用品脱卸区、医疗废物周转箱存放处等。

采样人员应当按照《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选用原则及穿脱流程》做好防护用品穿戴,加强个人防护,脱防护用品流程必须规范,且应相互监督,预防发生职业暴露。

采样现场在工作结束后,应由消毒人员按照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做好医疗器械、物品、物体表面、地面及空气等清洁与消毒。

五、进一步加强医疗队员管理

各地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医疗队员管理,每日开展2次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队员采取闭环管理,非工作需要、无特殊原因禁止随意外出。

禁止聚集就餐、串门等人员聚集行为,严格实行分餐制度。

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队员须立刻报告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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