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医学场所产生的需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在市卫健委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和规范包装贮存,指派专人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核酸采样点要严格按照《XX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市卫健委指导下,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工作。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后投入至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箱内,送到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存点。
(二)转运
应急期间,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车辆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转运车辆应“专车专用”,转运过程严格执行联单制度,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市卫健委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
(三)处置
应急处置单位要优先处置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应做到随到随处置。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绿色通道(隔离区)和1个车辆临时消毒场所,通道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绿色通道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规范要求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四)应急处置设施的其他要求
应急处置单位应按照市卫健委的卫生防疫要求,针对医疗废物划定专门卸料接收区域、清洗消毒区域,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划专用行车路线,并配置专人管理。接收现场应设置警示、警戒措施。
(五)人员卫生防护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应尽量固定,作业中要按照市卫健委有关要求,全过程实施二级防护措施,每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如遇身体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尽快就诊,确保人身安全。如有条件,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七、应急处置过程的管理要求
(一)规范应急处置活动
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和应急处置单位应在市政府及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处置效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废水、大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
(二)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
市卫健委与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要建立信息通报与反馈机制。市卫健委每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通报医疗废物产生量及应急处置收运量有关信息,应急处置单位每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市卫健委、XX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报告医疗废物收运量及处置量等有关信息。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由市卫健委、XX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运、处置医疗废物,以及随意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市公安,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全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三)应急处置信息发布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应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涉疫垃圾处置的工作方案2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X新疫指消毒〔202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陈文瑜13110565452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山岑、垅溪、钟峰、龙坂、文殊、乌石、蒲山、蒲峰、坑北、尾坂、汾阳、虎垄)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XXX社区、西南、三会、后林、东井、阮里、洋坑、溪车、溪口、古濑、北山)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绿色作文网Www.0279.NeT、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