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一)分批错时到食堂就餐,尽量一张桌子只坐1人,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疫情防控期间垃圾处理制度5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针对春节期间城乡生活垃圾骤增问题,我县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到位、清运及时、无害处理。
一、城乡生活垃圾转运
由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运营公司,对覆盖全县的22座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清运。一是严格管理,所有清运司机取消休假,全员上岗;二是延长工作时间,上午6:00-12:00,下午13:30-22:00,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再延长;三是增加转运车辆, 启动备用车辆及其司机;四是加强与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及保洁公司协调配合,确保垃圾运输车辆能进能出。
二、城区卫生死角整治
进一步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的方案要求,加大对城区垃圾死角清理力度,利用信息采集员和市民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排查垃圾死角。同时,做好环卫工人的宣传引导工作,消除员工心理障碍,在确保一线员工自身防护到位的前提下,全面清理城区卫生死角,并对清理完毕后的垃圾死角进行消杀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垃圾处理制度6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投放管理方法(试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 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校园垃圾源头分类,实施校园垃圾投放分类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校园垃圾投放管理工作的 ,成立学校垃圾投放管理工作 小组。主管后勤工作校 为组长,后勤管理中心、学生处牵头 实施,各处室、二级学院按照要求,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实施校园垃圾投放分类管理。
二、后勤事务管理中心(物业科)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各处室、学院负责对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宣传和倡导;物业公司负责消毒和保洁及垃圾清理、收集等。
三、教学、办公场所及学生 的普通生活垃圾,充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有关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尽最大限度降低各类垃圾交叉存放产生的卫生平安隐患。
四、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定点收集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或专用标识,配备专人负责清运。
五、食堂餐厅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区,师生自行将饭菜剩余倾倒入餐厨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防止师生在此过程中的相互接触。
六、加强疫情期间餐厨垃圾的管理,严格执行餐厨垃圾定点专业运输,确保疫情期间餐厨垃圾收处平安。
七、新冠病毒疫情隔离观察区,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需单独收集,不能与其他垃圾混放、混装,定时用浓度 5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桶。
八、确保学校各处垃圾及时清理,增加对垃圾量大或人员密集场所垃圾收运频次,确保桶箱不满冒外溢、每日消杀到位。校园各类垃圾原那么上应“日产日清”;不能及时清运的,需设置固定垃圾临时存放点。
九、严格做好对垃圾桶周边、垃圾存放点、垃圾中转站的消毒工作,每日使用浓度为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2-3 次。
十、对入校进行垃圾清运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检查,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进行无接触工作。
十一、加强对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有关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此次新冠病毒疫情的认识,增强防控的自觉性。
十二、对垃圾收集、清运人员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如员工出现发热(腋 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病症,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并跟踪与其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