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小区院落的收集人员应规范配戴口罩、防护手套等有效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接受社区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二)清运作业人员(含转运站作业人员)规范着装,应配戴口罩、防护手套、及长筒靴等,裤管内扎进行作业,相关防护用品根据使用说明及时更换或消毒。
(三)上述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四)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同时按防疫要求报备。
五、注意事项
(一)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点、封控区应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流程处置。
(二)管控区内不按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应“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严禁经转运站中转。
(三)临时核酸采集点应设置专用生活垃圾桶,区域内及周边除医疗废弃物之外的垃圾均应消杀、扎袋、装车,装车后再次进行消杀,定人、定车、定线路,直运至焚烧厂。
(四)冷链仓库、医院、隔离酒店周边的生活垃圾要“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
(五)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详细记录收运、处置相关数据及信息。
(六)超市、物流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可回收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因环卫工人破袋翻拣而造成的交叉感染;督促环卫企业加强环卫工人管理,禁止捡拾超市、物流站点废弃包装物,该区域果皮箱在垃圾收运前要严格“消杀”。
(七)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区域疫情实际情况,实行“一地一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区域外环卫作业,相关制度规范要做到企业、作业人员人尽皆知,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强防疫措施(增加消杀频次、双套袋等),重点关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汽车场站、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做到万无一失。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区要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收运处置规范落实。
(二)落实物资保障。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和经费管理,督促各环卫企业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切实保障人员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作业人员感染风险。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负责每日对所属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台账。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抽查,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全流程暗访督查,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防控。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环卫作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因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推诿塞责等致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问责。
特此通知。
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篇2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xx新疫指消毒〔2022〕x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xx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