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ﻫ化学性废物ﻫ实验室废弃的一般性化学试剂及废弃的消毒剂等排入下水道。分类分袋收集,专人回收处理,处置方法:能焚烧的采用焚烧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回收暂存的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依法进行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5、《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
三、损伤性废物
四、药物性废物
五、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和生活垃圾。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黄色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2
一、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制度;
四、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五、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在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制度。
六、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七、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严禁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针对自查中及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3
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