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落实主体责任
赛事承办方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市运会赛事执行单位直接承担赛事筹备组织工作的,履行承办方责任。赛事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压实防控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场所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人员流动控制,聚集人员劝散,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八、建立熔断管理机制
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熔断管理机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叫停比赛进行,将疫情处置控制在合理范围。
学校运动会疫情防控预案6
为保障XX选拔赛安全顺利召开,依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关于印发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通风消毒、⼈员健康监测管理,引导⼈群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严防出现疫情反弹。特制定本⽅案。
⼀、总体要求
为保障XX选拔赛安全顺利举办,确保⽐赛参与⼈员公共卫⽣安全。
⼆、前期准备
(⼀)组织领导
由XX选拔赛组织成⽴⼤会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本次⼤赛疫情防控、⽇常管理和应急处置⼯作,制定会场疫情防控⼯作⽅案和细则,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履⾏举办单位、举办地(场所)的主体责任,在⽐赛举办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确保活动⼯作⼈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赛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XX协会负责⼈、运营单位负责⼈、宾馆、⽐赛场地、车辆提供单位的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家炳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分⼯如下:
XXX(组长):总负责⼤赛疫情防控⼯作。
XXX(副组长):负责赛事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管控监督等具体⼯作。
XXX(副组长):负责中国摔跤协会⼈员及各地运动队、裁判员在温期间疫情防控的协调⼯作。
办公室:负责赛事疫情防控的协调⼯作通知联络。在市防控办指导下,排查风险点,制定赛事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召集宾馆、赛场、接送车辆单位负责⼈,部署疫情防控措施;将参赛⼈员名单与市⼤数据局对接进⾏信息排查;组织疫情防控⼈员培训。
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疫情后勤保障⼯作。筹做好防控资⾦、防控设备物资保障⼯作;主要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作⼈员和央视⼯作团队⼊住酒店(含住宿、⽤餐等)、赛场管理单位、接送车辆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管控监督等⼯作。
XX市摔跤协会:协助办公室、赛事运营单位做好⼤赛疫情防控各项⼯作。
(⼆)疫情风险评估
在⽐赛开始前2周进⾏⼀次风险评估,尽量收集参加⼈员来源地、举办活动的场所分布、活动过程安排、饮⽔和⾷物供应等信息。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措施落实情况,应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直⾄各项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三)物资和特殊场所准备
⽐赛所有的场所须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品,包括消毒药械、⼝罩、⼿套、⾮接触式温度计、洗⼿液,以及⾜够的洗⼿设施、免洗⼿消毒剂或感应式⼿消毒设备、⼲⼿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免洗⼿消毒剂,随时供参加⼈员使⽤。活动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次全⾯的预防性消毒。在会议和活动场所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负责,配备必要的防护⽤品。临时观察室位置应相对独⽴,室外标识明显,通风条件良好,尽可能配备独⽴的卫⽣间及流动⽔洗⼿设施。
(四)⼈员健康排查
健康监测对象:⽐赛的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随队医务、新闻记者、央视团队、⼯作⼈员、⽐赛专⽤车辆驾驶员、酒店服务⼈员和志愿者等。
健康监测⽅式:健康监测对象应在会务⽹站(APP)填写健康申报表并于9⽉25⽇前由承办单位进⾏汇总和初审,⼤数据、公安和卫健等部门做好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等重点参会对象的跟踪管理和⼤数据排查。
1、对参会⼈员、⼯作⼈员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
2、针对来⾃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赛参与⼈员,实⾏分级分类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且近期⽆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境外旅居史者⽅可参赛。对省外⼈员来温参赛⼈员均需持赛前20⽇核酸阴性证明和赛前3⾄5⽇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到时需再次进⾏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可参赛。
3、“健康码”⾮绿码⼈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不得参加⽐赛;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不参加⽐赛。
4、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员,⼀般不得参加⽐赛。
(五)会前⼯作准备
1、进⾏⼀次防疫风险评估,于9⽉23⽇前完成。
2、召开⼀次会议,明确主体责任,承办单位、场所、交通等单位的防疫会议,于9⽉23⽇前完成。
3、开展⼀次培训,于9⽉23⽇进⾏,针对主办、承办、场所、交通等主要⼈员进⾏防疫培训,同时要求由各单位对参加、服务于⽐赛的所有⼈员分区分级进⾏防疫培训。
4、完成⼀次防疫预演,由各场所按预案进⾏,在9⽉30⽇前完成。
5、进⾏⼀次指导,对所有场所开展⼀次检查和指导,在9⽉30⽇前完成。
三、活动期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