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通知书篇13
xxx:
现就您租赁我司位于________门面房屋相关事宜再次通知您:
根据贵、我双方____年____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您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我司缴纳下一租赁年度全年的房屋租金¥________,现您已向我司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剩余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虽经我司多次催要,但至今仍未能向我司缴纳。
为妥善解决问题,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司缴纳本租赁年度剩余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逾期,我们将按照贵、我双方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与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通知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催款通知书篇14
尊敬的xxx先生:
您好!
您于20xx年xx月xx日购买“xxx”小区住房xxx合同备案号为:xxx,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xxxx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xxxx元整;于20xx年xx月xx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xxx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xxx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xx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您至今仍未付清首付房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按照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视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附件四第六条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章生效后,买受人如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套房屋总房款的10%赔偿出卖人损失;
至20xx年xx月xx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催款通知书篇15
xx(对方名称):
根据贵公司与我单位签订《xx合同》之约定,在我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后日内,贵公司应付清货款,现付款期已过日,尚欠我单位款项共元,请贵公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在收到此催款函(或催款通知书)后日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单位帐户(户名:xx;开户行:xx;帐号:xx)。否则,本单位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特此函达。
顺祝商祺!
xx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