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常消防安全管理⼯作,主要履⾏制定落实年度消防⼯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巡查和检查、⽕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商场市场应当设置(确定)消防⼯作归⼝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在消防安全责任⼈或者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作。
⼆、明确相关⽅责任。商场市场与其他单位管理、使⽤同⼀建筑物的,应当明确各⽅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的建筑消防设施实⾏统⼀管理。
集购物、餐饮、娱乐、办公、仓储等功能于⼀体的⼤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应当确定统⼀的管理单位,明确责任⼈,在⽤⽕⽤电、巡查检查、安全疏散等⽅⾯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商场市场应当与经营户明确各⽅的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督促经营户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开展防⽕检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或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每⽉⾄少组织各部门负责⼈开展⼀次防⽕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防⽕巡查⼯作落实情况;
(三)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员⼯、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五)⽤⽕、⽤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线路、燃⽓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九)消防车通道、消防⽔源情况;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巡查。商场市场应当每⽇组织开展防⽕巡查,并明确巡查⼈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巡查应当⾄少每2⼩时⼀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电、⽤⽓有⽆违章情况;
(⼆)安全出⼝、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是否在岗在位。
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种,是否切断⾮必要的电源、⽓源。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五、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少1次。属于⽕灾⾼危单位的,应当每年⾄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