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景区反恐处突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景区的安全、法制教育,指导和督查。积极做好反恐处突应急处置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安全或恐怖事件,各组人员在第一时间到场,进行有效救援,并在10分钟内逐级口头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材料。
2、生命第一、科学施救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游客生命作为首要任务,迅速进行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3、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在处置景区突发恐怖事件过程中,要把保护游客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景区恐怖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2、景区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教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为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景区平时做好应急装备的后勤保障。包括通讯器材:固定电话、景区广播及有关人员手机要保证畅通;抢险装备:应急灯、手电筒、梯子、绳索、及维修工具;防暴自卫器械:景区钢叉、铁锨、棍棒,应急处置组必须人手一件。
4、景区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景区正常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景区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景区恐怖事件应急工作准备不周,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利、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相关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5、景区要不定期组织游客开展演练,使应急机构和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修订,不断提升反恐处突工作水平,确保景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