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及时与辖区街道、派出所、疾控中心等单位保持信息互通及联动措施。确保与上述单位的沟通渠道顺畅,及时沟通情况、反馈相关信息,取得工作支持。及时关注上述部门发布的通知通告,并及时向员工、客人传达和执行。对发现的发烧及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辖区街道和派出所。
3.每日按时按要求将酒店疫情防控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
(八)应急预案
1.出现以下情况时,酒店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
3)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2.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安全部应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对闯入者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处理。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禁止该人员进入酒店,并督促患者立即就医(戴口罩就医),如该人员不配合,执行上述第1项应急处置措施。
3)酒店内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症状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82789999)请求指导处理。同时立即报告酒店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积极主动协助疾控中心的疫情防控和相关调查工作,并及时对疑似患者所在的办公室及活动区域加强消毒处理,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继续扩散;
落实好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力争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保持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的服务和经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本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隔离酒店工作规范2
XX疫情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宾馆酒店人员流动性大、构成复杂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宾馆酒店(饭店)、普通旅店、招待所、快捷酒店等。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二、设立体温监测岗
在宾馆酒店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宾客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进行复测。
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宾客,应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宾客办理入住手续时应询问其14天内曾到访的地区,对来自或经停湖北的宾客要予以重点关注,为其安排单独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地区宾客接触的机会。
同时要为其提供医用体温计,每日询问并记录体温。
对入住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宾客要协助其及时就近就医。
三、实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工作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时就医。
工作人员在为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四、加强日常健康防护工作
1、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4、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5、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6、应为入住宾客提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
7、在前台和餐厅采取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取消非必需的室内外群众性活动。
8、建议暂停宾馆酒店内其他娱乐、健身、美容(体)美发等配套设施的开放。
五、做好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