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当疫情风险等级调高时应提高防护级别),每次接触患者前、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4)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有醒目标识)。
2、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分诊人员上岗前应强化分诊流程及常见感染性疾病及新冠肺炎知识培训,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由工作人员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发热门诊(责任科室:发热门诊。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院感办)
1、设置要求:发热门诊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设有醒目的标识,具备独立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适当间距。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标识,其内容要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
2、布局
(1)根据江西省发热门诊设置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好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各区和通道出入口标识醒目;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独立设置。
3、设施设备配备
(1)医疗设备设施配备齐全,业务用房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应具备机械通风设施。通风不良时,可通过不同方向的排风扇组织气流方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
(2)完善消毒隔离设备设施,所有功能空间均应设手卫生设施,洗手设施应使用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配置空气或气溶胶消毒设施和其他有效的清洁消措施。
4、人员配置
(1)合理配备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秋冬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诊疗量增配医师数量。发热门诊医师应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疔原则、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病报告要求等。
(2)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士应掌握相关疾病护理要点、传染病分诊、各项护理操作、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根据患者数量及隔离床位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护理人员,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酌情增加护士数量。
(3)所有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诊疗知识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培训,经穿脱防护用品、手卫生、医用防护口罩适合试验等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5、发热门诊管理
(1)发热门诊应当安排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指导患者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等,将患者合理、有序分诊至不同的就诊室,并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2)发热门诊应24小时接诊,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患者。
(3)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为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査。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辅助检査、取药、输液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如患者需前往发热门诊以外区域检查,严格遵循“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査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病人检查完后应及时做好终未消毒。
(5)接诊医生发现可疑病例须立即向医务部、院感办报告,医务部接到报告应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报告,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隔离留观病房若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时,应及时扩充隔离留观病区。当确诊病例超过两位数(≥10例)即可整建制迅速腾空启用外科两层整改隔离医区,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
(6)每日不少于3次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终末清洁消毒登记本或电子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处理等。发热门诊区域的医疗设备、物体表面、地面、空气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6、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应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至少可供1周使用)、方便可及的个人防护装备。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接诊时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減操作时,穿一次性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戴医用手套、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等,必要时可选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4)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在穿脱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5)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若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三)门急诊分类管理
1、普通门诊。(责任科室:门诊部。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信息科、后勤保障中心)
(1)完善挂号工作流程,避免在挂号大厅、候诊区聚集,有条件市尽量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减少现场挂号。加大宣传,引导患者按时段就诊,减少候诊室人员聚集。
(2)接诊医生必须再次详细询问患者相关症状及流行病学史,保持疫情防控的敏感性。
(3)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如需陪同,限1名陪同人员进入诊室。每天对诊室定时开窗通风,进行一至二次有效空气消毒。诊室高频接触物及地面每天至少含氯消毒液消毒两次,浓度500mg/L,如遇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也可选择卫生湿巾擦拭消毒。
(4)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和现有规定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
(5)门诊五官科/口腔科在诊疗过程中,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暴露风险时,应选择相应的防护用品,在一级防护的基础上,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必要时穿一次性隔离衣。
(6)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交接记录登记完整。
2、急诊科。(责任科室:急诊科。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
(1)急诊就医患者建立快速预检分诊通道。
(2)由发热门诊收治至急诊科的患者或经急诊预检分诊需要进行新冠肺炎进一步排查的患者,都必须按要求进行新冠肺炎排查,未排查前先安排单人单间,隔离病房无空床时可与感染疾病科协调收治,接诊医务人员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根据患者病情、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和检查结果,无需进一步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无需单间收治,视情况也可分诊至专科住院,住院期间做好病情观察,医护人员做好相应的标准防护。
(3)危急重症患者如需紧急手术(急诊外科处置),高风险操作如气管插管、吸痰等,按照疑似病例进行标准防护。
(4)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