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常卫生消毒制度
7、儿童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8、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9、幼儿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三、储备防控物质
除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防控物资外,幼儿园要多渠道筹集防控物资,抓紧配齐红外线额温枪(智能体温计)、消杀用品、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幼儿园。采购流程要符合规范,购置经费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和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一次全园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
2、做好厨房、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3、设立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晨(午)检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师生,避免交叉感染。
4、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6、实行幼儿园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园。确因防控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批,实名登记并接受检测。
五、落实教职工到岗情况
1、建立教职员工(含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等)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教职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外出,并留足14天自我观察时间。
3、对来自于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要求其返回后需要进行14天居家观察。
4、要提前安排教学与工勤岗位,确保按要求开学。
六、做好人员盘查工作
1、全面摸清底数
1)摸清学生和教职员工往返疫情重点地区旅游、探亲、休假的人员状况。
2)摸清学生和教职员工在假期中是否与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过接触史。
3)摸清往返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是否发热、是否疑似病例、是否确诊病例等情况。
2、人员劝返防控
1)劝阻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及幼儿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前不返回。
2)要求已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员工及幼儿,及时主动向属地街道、社区(或疾控部门)及学校报告,并自觉居家观察14天。
3、加强信息沟通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信息。要加强幼儿园与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疫情信息共享,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及本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疫情信息。
七、信息数据报送管理
1、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2、根据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认真排查梳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安排专人对各疫情防控工作群的信息随看随报。
3、根据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
4、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区教育局报告,同时报属地街道、社区。
(二)入园当日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的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检测信息。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幼儿入园。
4、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6、疫情管控期间,幼儿园应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