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本检查。
工作人员核对采集管标签与混采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
取出采集管,检查管壁是否有破损、管口渗漏等,确认无破损、渗漏后用75%乙醇喷洒或擦拭消毒。
(如有破损、渗漏,应当立即停止操作,用吸水纸覆盖后使用0.55%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不合格登记后销毁。)
4.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检测。
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对该混采管的10个受试者暂时单独隔离,并重新采集单管拭子进行复核。
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
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按程序上报。
5.检测情况上报
接样后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由行政组负责及时汇总报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
七、规范防护
1.标本接收人员采用二级以上生物安全防护。
进行试剂准备和核酸扩增的工作人员采用二级防护。
2.处理标本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三级防护标准,包括: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单或双层乳胶手套。
参加演练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工作,各职其责,确保此次演练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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