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应急发起。
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所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至学校指定地点或发热者自行前往学校医务室;
3.学校医护人员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确认发热和初步诊断后,校医室及时用专车送往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所在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疗,并开展全校环卫消杀;
5.若排除新冠肺炎,当事人应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观察,学生应在学校留观室观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
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
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篇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