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篇5
一、健全严谨的防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落实严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A类为重点疫区湖北省、温州、深圳、广州、长沙、信阳、杭州、南昌、宁波、台州、南阳人员,B类为重点疫区以外省外人员,C类为省内市外人员,D类为市内人员)相关信息(附件2),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带承诺书和健康卡、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口罩、肥皂和消毒湿巾等)、暂缓返校的人员及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