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邮件。实施常态化管控。各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相关规定,在全面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后,正常派送。
2.风险类邮件。实施针对性管控。各邮政、快递企业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相关规定基础上,重点做好几个方面:
(1)分区存放。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要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委托核酸检测机构对邮件、快件进行检测,消除疫情隐患。
(2)登记备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人”“物”同防,建立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3)重点消杀。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所有邮件、快件都要严格进行全面消毒,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在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寄递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外包装,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对运输车辆、食品冷藏箱等装备、用具实施全面消杀,聚焦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储存单位邮件、快件寄递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4)专人负责。直接接触风险类邮件、快件的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邮件、快件处理过程中应重点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后未经洗消不得用手触摸口、鼻、眼等部位,做好上下岗前体温检测。
(5)优化服务。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报箱)投递邮件、快件。积极采取无接触配送模式,减少人员接触频次,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充分保障用户和企业配送人员的健康安全。在设有智能快件箱的小区,企业配送人员经登记并测量体温合格,佩戴口罩、手套后投放至智能快件箱。对于无智能快件箱的小区,可由配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如面对面交付,保持安全距离,方可接收物件。
(6)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潍坊市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3.疑似类邮件。对疑似类邮件实施迅速现场管控。各邮政、快递企业发现疑似类邮件、快件,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现场管控工作,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1)立即封存。涉事企业立即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人员着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疫物品,将疑似物品和同批次邮件、快件集中封存至隔离待检区,并对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杀,列出清单、登记造册,清单内容包括运单号、快递流程和节点、寄件人、收件人等。
(2)全面消杀。涉事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要求,立即对处理场地、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生产设备设施等全方位进行消毒处理。
(3)暂停业务。涉事企业暂停本区域内全部邮件、快件的接收、分拣和派送业务,同时上报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和上级邮政公司。
(4)人员管控。涉事企业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体从业人员的人员管控,不得擅离,对企业行政人员、客服人员、分拣员、投递员、司机等进行分类分区管理,避免人员交叉和聚集。同时,涉事企业要做好员工分批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要立即到隔离区域观察,同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5)突出重点。经过海关消杀处置过后发出的境外邮件、快件,可正常投递。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告知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接收用户,设置隔离区,安排专人着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疫物品,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区邮件、快件按照业务要求和规定,拆除外包装进一步消毒并封存足够时间,保证内外消毒充分后方可继续使用,其外包装等杂物要集中安全销毁。
(6)核酸检测。涉事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疑似类邮件、快件,同批次邮件、快件,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对处理场所、运输车辆、分拣人员、派送人员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多频次全员核酸检测。
(7)后期处理。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分类施策,科学处置。一是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涉事企业在收到对疑似类邮件、快件、人员、车辆等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通知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开展接收和投递业务。对因疫情防控,导致邮件、快件延迟派送、无法投递或因检测消毒等造成物品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涉事企业要与客户及时联系,做好解释说明,根据疫情期间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二是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纳入地方疫情防控处置体系进行处置。按照防疫流程,涉事邮件、快件防疫处置完毕后,涉事企业依据行业规定,对涉事邮件、快件进行派送、退件或集中销毁处理。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后,涉事企业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企业全部生产生活区域,包括办公、分拣、仓储、车辆存放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杀,设立隔离区域。同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配齐各类防疫物资,科学制定防疫工作流程,经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常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做到追根溯源,信息可控。各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按照“以物找人、以人找物”的原则,排查确定密切接触的人和物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全面精准。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向始发地、中转站的当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涉事企业未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二是确保联防联控,落实责任。各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街道落实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落实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安全。
三是坚持严格督导,失职追责。各街道要加强对属地邮政快递经营企业和网点的日常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担责,定期和不定期对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区邮政快递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快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精选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邮政快递业各种突发疫情控制的应对准备,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种疫情发生和流行,提高邮政快递业防范和应对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疫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邮政局《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市邮政快递业对于所有传染病疫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地方专业力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寄递服务,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行业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根据国家和属地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五)事件分级。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级别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相统一。
(六)响应级别。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根据当地政府启动疫情级别,而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
二、预防预警
参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市邮政管理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和监督,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启动。
参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