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本预案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型活动下雨应急预案4
为全⾯贯彻落实“安全第⼀,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抢险”的防汛⼯作⽅针,紧急应对局地暴⾬灾害,确保⼈民⽣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防总《各级地⽅⼈民政府⾏政⾸长防汛抗旱⼯作职责》等⽂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暴⾬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所在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作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随时掌握重要天⽓信息,及时进⾏⾬情、汛情预警,传达上级抢险救灾指令、命令等,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抢险救灾⾏动,收集、整理上报⾬情、汛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乡镇⼈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抢险救灾职责
当局地出现强降⾬,造成农⽥、道路、公路、饮⽔、电⼒设施,通讯设施被冲毁,房屋倒塌或南部⼭区发⽣⼭洪、泥⽯流、滑坡灾害后,各乡镇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配合,通⼒协作,按照各⾃的职责,抢险救灾。
1、所在乡镇政府
防汛第⼀责任⼈的乡(镇)长、村主任必须在第⼀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受灾情况,迅速组织乡(镇)、村⼲部,排洪机具进⾏排洪除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家可归⼈员,组织群众⾃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产⽣活,并快速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报告灾情。
2、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迅速派员到受灾现场处理险情,帮助群众撤离出危险地带,动⽤市政⼯程设备,疏通排⽔管道、泄洪渠道,保证排、泄⽔管⽹畅通。并将灾情速报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国⼟资源局
迅速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乡镇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到安全地带,并在规定时限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4、相关部门
农业部门要抽调⼈员将农作物受灾⾯积、种类及受灾程度进⾏详细调查核实,并协助抢险救灾。
民政部门要逐村逐户排查倒塌房屋及危房,协助乡镇搞好对⼝迁安,安排好灾民并准备⾜够的救灾帐蓬和必要的⽣活⽤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穿、有⼲净⽔喝、有地⽅居住。
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调⽤机械修复抢险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务部门要积极做好抢险全过程技术指导。
粮⾷部门要积极做好灾民粮油供应。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拨付救灾所需资⾦。
电⼒部门要及时派员抢修⽔毁电⼒线路。
⼈武部要调动民兵预备役⽀援当地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公安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社会治安维护,防⽌坏⼈破坏。
供销、商业、物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具,等待命令。
卫⽣部门要积极做好受灾地区卫⽣防疫和医疗救护。
⽓象部门要对强降⾬天⽓加密观测预报,及时发布⾬情信息。
⼴电部门要通过电视及时将重要天⽓信息及抢险救灾指令向社会公布。
发改部门要协助⽔利部门做好⽔毁修复计划安排上报和项⽬争取⼯作。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和⽹络畅通。
教育部门要迅速撤出危漏校舍中的师⽣。
旅游部门要迅速撤离或疏散危险地带的游客。
经贸部门要迅速撤出受洪⽔威胁的⼚矿企业单位职⼯及财产。
林业部门要做好林⽊⽔毁统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三、局地暴⾬抢险救灾组织纪律
当出现突发性强降⾬时,当地政府(乡、镇)、村领导必须在第⼀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组织抢险救灾。防汛⾏政责任⼈不得擅离防汛⼯作岗位,要严格执⾏防汛24⼩时带值班制度,及时传递、发布⾬、⽔、险、灾情信息,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灾情,造成防汛抢险⼯作严重失误;对不执⾏本预案、不履⾏各⾃职责和防汛抢险指令,造成⼈员伤亡或重⼤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防汛安全事故⾏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大型活动下雨应急预案5
为确保选矿⼚在发⽣破坏性暴⾬时,各项应急⼯作能⾼效,有序地进⾏,最⼤限度地减少⼈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发⽣破坏地暴⾬急条例》结合我选⼚⼯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应急机构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