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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8篇
大小:33.1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09-23 15:27:25 4.93k 4.18k

各文化娱乐场所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排查我区歌舞娱乐场所安全风险点,加强和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研究决定,于2月19日-20日开展一次为期两天的歌舞娱乐场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由文化市场和民政社会事务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歌舞娱乐场所存在国家禁止的违法文化产品及违法经营活动,抑制腐朽文化在歌舞娱乐场所传播;强化安全生产规范,督促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完善、培训演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禁毒、控烟等宣传;提升歌舞娱乐场所社会形象,把娱乐场所规范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场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排查,建立台帐。全力排查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特别是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的基本情况,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督促辖区场所要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制度,落实主体经营责任,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在检查整治中作好宣传工作,让经营者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文化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及监管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厉查处。一是加强内容监管。强化对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的执法检查,一经发现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要及时责令经营单位整改,并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实施查处。二是加强经营行为监管。采取有效执法检查措施,严格监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从业人员使用童工、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未建立营业日志、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等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实施查处。三是坚决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加强对全区歌舞娱乐执法检查,一经发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坚持联动,及时通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其他违法行为。在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赌博、吸毒、贩毒及色情淫秽表演、营利性陪侍等行为,及时书面通报公安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实施打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歌舞娱乐场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分管领导亲自抓整治工作的落实,坚持执法大队大队长带队检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重点整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加强执法办案。要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分类实施查处,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强统筹兼顾。要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保文创卫”工作的落实,做到统筹兼顾,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2

为规范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促进文化娱乐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切实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根据20XX年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通过整治,使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规范安全运行,文化娱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实现“四无”目标,即无非法经营、无违法经营、无安全隐患、无矛盾纠纷。

三、整治内容

(一)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查封;对具备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先停业整顿,待审批合格后方可营业。

(二)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四、职责分工

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娱乐场所,加强宏观布局调控,重点检查娱乐场所内的点歌系统、播放曲目和屏幕画面,严禁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连接。严厉打击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核定场所容纳人数,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娱乐场所的长效管理机制。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把好行政许可前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审批关。对不符合申报消防安全条件的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办理消防安全意见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设立和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

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依法申报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边界噪音监测,并对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5日)。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举办经营业主法规培训班,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文化部门(12318)、工商部门(12315)、公安部门(110),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对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重新核发证件,对经过整治仍不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考核组,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通报考评情况。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整改不认真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全面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领导小组对此次整治活动要及时总结,加强法规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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