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四、阶段部署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4月底前)。
结合本县实际,联合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制订具体方案,细化治理举措,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成效。
(二)精准查处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
1、做好数据筛查。
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智能审核等互联网新技术,对定点医药机构数据信息进一步筛查,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分析比对,精准筛查和锁定可疑线索。
2、深化联合协作。建立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数据筛查、比对和共享。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和问题线索。加强“行刑衔接”(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行政法和刑法的规定),发挥医保、卫生健康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联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3、加强曝光力度。做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实现警钟长鸣,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震慑氛围。
4、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2日)。
全面总结20XX年4月以来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炼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填写好《黔东南州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12月15日前上报州医疗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联合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有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专项整治联合工作专班,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各尽其责,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医保部门:负责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通过强化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司
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健全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织牢基金监管网,促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打击力度,动员全民参与。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处理流程,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力量、积极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协同监管氛围。落实举报奖励措施,依法依规重奖快奖,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案件办理督查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的督查。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统筹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总结经验,确保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
一、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宣传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效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成立XX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医保局局长张宝良同志兼任。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及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配合。
四、宣传内容
按照省和长春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一)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渠道及将要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
(三)重点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
主要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宣传条幅、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筹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医药机构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全面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舆论宣传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以进社区、进乡村、进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直接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社区及乡(镇)人员密集地点为主要宣传场所,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就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咨询解答。
(四)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