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4月份最后一周作为宣传周(4月22日—26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
1、在XX市网站发布活动方案及相关宣传内容;
2、在XX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
3、市医保局要组织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在明珠广场和新东方购物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4、各乡(镇)、街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2条标语,并且要召开会议抓好落实,让打击骗保家喻户晓。
5、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不少于2幅垂楼标语或横幅,在楼内醒目位置或医保报销窗口张贴宣传海报,并设立咨询台;
6、在全市276个公办村卫生室悬挂条幅,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力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同时要将此次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单报送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注重宣传实效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告知群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做到实地宣传有人、有画、有条幅,新闻媒体宣传有字、有图、有声、有影。
(三)突出宣传重点
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是使群众真正了解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谋划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针对本单位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项目。
(五)总结宣传经验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将本单位宣传总结、宣传图片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集,于20xx年5月1日前报送至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宣传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