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司机在运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应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
3.服务期间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4.尽量使用非现金收付方式。
5.车内醒目处、座椅背面张贴提示语和卫生防疫知识。
6.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整洁,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座椅套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定期清洁消毒车门把手、扶手、座椅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车内准备垃圾袋等防护清洁用品。
7.乘客出现呕吐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8.接送机场、高铁、城际交通等京外入京人员,必须消毒后才能接载其他乘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能上路运行,司机不能上岗
(一)载客时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建议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
(二)不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的;
(三)未进行每周核酸检测的;
(四)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有接种禁忌症除外);
(五)搭载不佩戴口罩或戴口罩不规范的乘客的;
(六)未落实上车前北京健康宝“扫码登记”的;
(七)车内未配备手消或快速消毒剂的;
(八)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的。
四、处罚措施
如不遵守上述行为,接到举报一经查实,由交通主管部门对外通报,必要时采取熔断机制及相关处罚措施,暂停该车运营7天;屡犯超过三次的,延长暂停运营时间直至注销运营资格;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运营机构(平台)的主体责任。
如不遵守上述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采取相关行政、刑事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运营机构(平台)主体责任。
六、其他建议
疫情期间,网约车运营时适当控制载客人数;暂停拼车业务;司机与乘客减少交流。
网约车防疫措施方案4
为科学有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预防处置工作,切实控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指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普及新冠防控知识,提高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行业内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三是监督企业规范病例发现、报告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四是落实车辆等密闭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在行业的发生和蔓延。
二、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做好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出租服务科,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XX。工作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组织督导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与协调保障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四、应急防控措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全面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督促辖区企业做好人员、办公区域及营运车辆等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正常有序。
五、应急响应
根据区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示或信息,按照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和企业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二)对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的乘客、员工,企业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及时联系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由疾控部门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行业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