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在营业场所内安装入侵探测器,对非营业时间出入营业场所及专用库房等重要部位的行为进行全方位探测报警;入侵探测器应按规定和需求与公安机关、治安防范组织联网或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相联;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对进出专用库房、营业柜台的人员进行控制。
(四)技防建设所涉及的技术系统配置,应采用与营业场所环境相适应的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选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技术防范设施的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应当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规范。
(五)应选择合适场所对图像显示、记录、报警等设备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使用管理;有条件的应建立监控中心(室),并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安防系统的管理和监控。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将金银珠宝营业场所作为重点防护部位,依法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严密落实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及周边区域治安巡逻防控措施,对发生的报警求助和各类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妥善处置,及时破案、依法打击。
第十条对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及其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因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不落实、治安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范由江苏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珠宝店安全应急预案2
一、日常店务事故处理
1、店门无法开启情况
1)检查安全设防设备,再次确认输入密码是否正确;
2)将情况电话汇报公司主管/经理,登记备案,以便保修及查询;
3)通知有资质的开锁公司立即上门修理门锁,并有两位同事见证维修过程,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2、保险柜门无法开启情况
1)检查密码是否输入错误;
2)将情况电话汇报公司主管/经理,登记备案,以便保修查询;
3)在确保保险柜面板有电仍无法开启时,立即通知保险柜包修部门前来修理;并有两位同事见证维修过程;
4)保险柜修复后,密码保管员立即更换开启密码;
5)当保险柜面板无电情况下,立即通知公司主管/经理,派专人到店铺用应急外接电源供电并开锁,确保店铺能正常营业。
3、电源中断处理
1)委婉劝阻现场顾客进入或逗留;
2)锁好柜台,防止失窃;
3)暂时关闭商铺大门;
4)关闭电脑及电源开关,开启应急灯,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5)员工分工合作确保自身及货品安全;
4)将情况电话汇报公司主管/经理,登记备案,以备查询。
二、突发意外事故处理
1、偷窃事件
1)、营业中丢失货品防范措施:
A、哪些货品易遭窃:
a)视野范围小的专柜和营业员少的专柜中的商品
b)摆放不易被发现的商品或商品摆放杂乱的柜台
c)商品种类或款式较多的柜台
d)顾客较多的柜台中的商品
e)离出口、通道较近的商品
B、防范措施:
a)营业员因留意周围环境,经常整理货品和柜台
b)店内死角处因保持有人或经常巡视
c)密切注意顾客的动向和举止